新疆监管局核准许建建为工行博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2025年2月25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关于许建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新报〔2025〕14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许建建为工行博州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中国工商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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